******有限公司拟组织智能测试区项目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位于湖南湘江新区核心区的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场地呈T字形,北起智达路、南至智仁路、东至学士路、西到智星路,场地中央被长潭西线划分为东西两块,一期用地面积约1232亩,总投资约18.96亿元,分为5大功能分区,设置了78个常规智能系统测试场景。其中所管理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五栋专家楼、一栋综合楼,食堂、住宿楼、车库、调试中心、集群测试场地等。二期规划控制范围约为13210亩,为远景规划区域,致力于打造为技术先进、产业配套、国际领先的智能系统创新园地。
(二)采购需求
(一)投保区域: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
(二)财产一切险
1、财产一切险
保险项目 | 保险金额 | 险金额确定依据 | 险种 |
被保人所有及管理维护的财产; 被保人所有及管理维护的智达路等8条道路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排水、电气、照明、绿化、交通设施、波形护栏、综合管线等。被保人所有及管理维护的场地工程。 | 81376.89万元 | 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 企业财产一切险 |
2、附加险
序号 | 条款名称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
1 | 灭火费用条款B | 81376.89万元 |
2 | 清理残骸费用条款 | 81376.89万元 |
3 | 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 81376.89万元 |
4 | 特别费用条款 | 81376.89万元 |
5 | 空运费条款 | 81376.89万元 |
6 | 地域调整特别条款 | 81376.89万元 |
7 | 重置价值条款 | 81376.89万元 |
8 | 临时保护费用条款 | 81376.89万元 |
9 | 盗窃、抢劫损失条款 | 81376.89万元 |
10 | 厂区间临时移动条款 | 81376.89万元 |
11 | 锅炉、压力容器特约条款 | 81376.89万元 |
12 | 错误和遗漏条款 | 81376.89万元 |
13 | 不使失效条款 | 81376.89万元 |
14 | 不受控制条款 | 81376.89万元 |
15 | 地震扩展条款 | 81376.89万元 |
16 | 预付赔款条款A | 81376.89万元 |
17 | 专业费用条款 | 81376.89万元 |
18 |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 81376.89万元 |
19 | 保密条款 | 81376.89万元 |
20 |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 81376.89万元 |
21 | 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A | 81376.89万元 |
22 | 弃权与禁止反言条款 | 81376.89万元 |
23 | 抗辩费用条款 | 81376.89万元 |
24 | 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 | 81376.89万元 |
25 | 水暖管爆裂条款 | 81376.89万元 |
26 | 烟熏扩展条款 | 81376.89万元 |
27 | 成对和成套财产条款 | 81376.89万元 |
28 | 索赔费用条款A | 81376.89万元 |
29 | 索赔单据条款 | 81376.89万元 |
30 | 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条款 | 81376.89万元 |
31 | 恐怖活动扩展条款 | 81376.89万元 |
32 | 锅炉爆炸、倒塌保险条款 | 81376.89万元 |
33 | 玻璃破碎条款 | 81376.89万元 |
34 | 检修条款 | 81376.89万元 |
35 | 便携式设备特约保险条款 | 81376.89万元 |
36 | 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 | 81376.89万元 |
37 | 广告霓虹灯特约条款 | 81376.89万元 |
38 | 消防队灭火费用条款 | 81376.89万元 |
39 | 园林、绿化保险条款 | 150万 |
3、免赔、限额:
3.1 对灭火费用条款B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损失金额的10%;
3.2对专业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损失金额的10%;
3.3对便携式设备特约保险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
3.4对清理残骸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5对特别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损失金额的 10%;
3.6对空运费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损失金额的 10%;
3.7对临时保护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8对盗窃、抢劫损失条款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万元;
3.9对地震扩展条款偿限额不低于保额的 80%;
3.10对恐怖活动扩展条款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11对地域调整特别条款对所致的半径为20公里的圆形地域范围内的保险财产损失按一次单独事件进行赔偿处理,并因此按一次事故扣除规定的免赔额。
4、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4.1对地震责任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为40万元人民币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4.2对恐怖主义活动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为10万人民币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4.3对玻璃破碎条款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为200元人民币;
4.4对清淤费用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为5万元人民币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4.5对其它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为4000元人民币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二)公众责任险
保险项目 | 限额性质 | 限额 |
公众责任保险 | 累计赔偿限额 | 800万元 |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 50万元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400万元 |
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
附加火灾、爆炸、烟熏、水损责任条款 |
免赔: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为300元人民币。
(三)招标控制价:一切险费用不超超122000元/年,公众责任险费用不超11000.00元(含税6%)。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资质。
(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保险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四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我司根据申请单位数量和竞争程度,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合格申请人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7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邮箱:******
******集团大厦第2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