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公开销售询价书
我公司实施公开销售,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积极参与报价。如报价过程中遭遇借故刁难、索取贿赂、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风险控制部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投诉邮箱:******。
我公司现需销售 一批碳排放配额 ,采用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选定客商,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客商前来报价。
一、公开询比价概况:
(一)销售物名称: 碳排放配额 ;
(二)交货地点: 达成协议后,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1日 14 时(北京时间);
(四)评审时间:2025年 12月 1日 14 时(北京时间);
(五)评审地点:江苏索普******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六)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于评审******集团官网公示,请各客商登录******。
(七)客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打入销售人指定账户,逾期视为弃标。若未成交,销售人按公司流程退还保证金。已缴纳长期保证金的客商无须重复缴纳。
(八)服务时间:2025年12月1日-双方协议约定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交易时间。合同期间价格不变,如成交人单方面解除合同,销售人有权扣除其缴纳的客商保证金。
(九)保证金汇款账号:
名 ******有限公司
开 户 ******有限公司镇江谏壁支行
汇款账号:513 174 009 312(备注保证金)
二、资质与要求:
(一)客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且是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完成开户的重点排放单位。
(二)其他资质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客商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2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五)客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价:
(一)销售物报价:(见报价函)
(二)报价方式:报价为含6%增值税自提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 合同约定税率)*(1 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税率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付款方式: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资金实时到账。
(四)采用线下报价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密封袋形式送达,密封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密封袋封面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报价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收件人:徐俊 联系电话:13******4
(六)凡对询价书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业务联系人:徐 俊 联系电话:13******4
部门负责人:郭如涛 联系电话:13******6
五、评审流程:
(一)评审
本项目由销售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客商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人。
1.请各客商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
2.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客商的报价。
(二)评定
1.本次公开销售设置最低限价,报价不低于2025年11月全国碳市场挂牌交易最高价。
2.本次公开销售的碳排放配额为5万吨,报价低于5万吨的视为无效报价。
3.在能够满足技术要求的客商中选择报价最高的一家客商作为成交候选人。
(三)询价废止
销售人如发现询比价过程中有串通报价、陪同报价等扰乱销售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销售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询价废止处理,并可将相关客商列入销售人负面清单,不再接受参与报价工作。
(四)无效报价
1.凡客商不具备销售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询价书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销售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销售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2.客商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客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询比价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销售人的正当利益,经销售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成交人应按照询价书约定与销售人签订销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对成交人所有违背询价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销售人均可持续保留与成交人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销售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扣除成交人全额保证金并列入销售人客商负面清单。
(三)成交人出现两次服务不响应的情况,视为成交人无能力保障服务,销售人有权终止此次合同的执行。
(四)如因成交人不能正常履约,对销售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销售人将扣除全额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
(五)销售人对违反约定的成交人将参照******有限公司客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六)成交人或客商应详细阅读本询价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询价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本次询比价******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所有。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
报价函
******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公开询比价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销售物报价(含税价,税率6%)
销售物名称 | 数量(吨) | 报价(元/吨) | 总价(元) |
碳排放配额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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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方承诺遵守询价书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承诺成交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书,包括询价书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询价书所有条款。如果询价书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询比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有限公司自主公开询价书中的******有限公司自主公开询比价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供应商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产品供应商及承包商,证照齐全且资质满足公司采购要求的,均可参与公司组织的公开采购商务活动。
第二条 为强化供应商管理,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实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目的在于确保采购质量与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采购效率与效果、强化风险管理以及提升企业声誉与形象。为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竞争平台,有效防范供应链风险,促进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供应链持续优化升级,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由供应保障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采购、合同履约、物资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送供应保障部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章 供应商分级管理
第四条 根据考核扣分及违规严重性,将供应商分为以下三类管理:
(一)合格供应商
1.考核标准:滚动周期扣分(一年内)<10分。
2.管理措施:可正常参与公司公开采购及合作,扣分自首次扣除满一年自动清零。
(二)暂停合作供应商
******集团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15分。
2.管理措施: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
3.评审优先级:在采购评审过程中,同等情况下应优先选择未曾被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的供应商。
(三)禁止合作供应商
1.考核标准:供应商发生以下恶意行为的,将直接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
(1)主观恶意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害的;
(******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3)两次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5)存在其他严重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管理措施:原则上永久禁止合作。
第四章 供应商积分考核细则
第五条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围绕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以及资质信誉等方面实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扣分累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所供产品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单次扣10分。
(二)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1~3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3分。
3.延期交货,但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三)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分;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四)资信方面
1.未提供询价书要求的资质文件、不满足询价书资质要求、报价与技术要求不符等,单次扣1~3 分。
2.中选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报价人放弃成交,单次扣3~5分。
3.中选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4.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或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
******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审计管理制度》要求提供工程结算资料,或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结算确认的,单次扣1~3分。
6.报价人经核实资质造假或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6~10分。
7.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无合理说明扰乱公开采购秩序,单次扣10 分。
第六条 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报价人如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可向风险控制部提起投诉。但为了维护公开采购工作的严肃性,报价人所提出的投诉一旦被公司认定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3分;如果报价人仍不接受解释且采取重复投诉,甚至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恶意诽谤等严重扰乱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行为,可再扣除投诉人5~10分;报价人对同一事件进行重复的无效投诉,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
第七条 针对已被纳入暂停合作的供应商,通过积极采取自我完善、整改等有效措施,若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能够提升至符合我公司所设定的标准与要求,原则上在达到此标准满1年后,该供应商可向我方提交恢复报价资格的书面申请。此申请将严格遵循供应商合作能力确认流程的既定程序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该供应商将从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中予以移除。
具体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交恢复报价资质书面申请,以及相关的整改措施和效果文件;
(二)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审查及考察意见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从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中消除。
第八条 原则上不得与禁止合作的供应商恢复合作关系。如确因生产需要恢复合作的,须经请示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如果被暂停合作供应商在一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可将其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不再与其开展合作。
第十条 自然人、废旧物资处置单位参照本管理条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如某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被列入负面清单,该实控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相关公司也视同列入负面清单。
第十二条 ******集团供应商考核表》线上流程审批实施。
2025.12.01碳排放权配额公开销售询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