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植树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 受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牧水局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现对“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植树”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欢迎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公告(发布网站:******有限公司企业官网******)内容如下:
1、采 购 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牧水局;
2、项目编号:ZQC-ASZB(2025)016;
3、项目名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植树;
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5、项目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本次采购服务能力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明细);
②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③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提供2024年任意******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⑦提供2024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份(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提供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
⑧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承诺书。
备 注: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⑤-⑧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③-⑧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以上材料①-③项经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进行现场核验。
(3)特定资格要求:/。
8、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2日09:00时至2025年01月24日17:00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9、报名地址:******有限公司;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5栋2203室);
13、联系人、电话:晏倩、******;
14、采购单位: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牧水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15、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段琨、******。